廣東省世通儀器服務有限公司占地6畝,實驗室面積達1200平方米。校準源齊全,擁有福祿克、惠普、安捷倫、菊水、新天等大批進口國產**儀器,覆蓋校準范圍廣。中心設有:力學、長度、衡器、電學、電磁、熱工、幾何量、輕工物性等校準實驗室。本校準與中心可對以上類別范圍的各國儀器和相關產品進行校準和并出具**認可的校準證書或。
本公司輕工產品中民擁有各類**儀器一百余臺。產品范圍為:對各種類成品鞋、鞋材、皮革、紡織、箱包、嬰兒車、五金制品、包裝、紙等輕工產品的物理性能進行??蔀榭蛻籼峁┮陨项悇e的產品進行和驗貨服務,并出具有效相關產品證書。
分享2020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計量校準管理辦法》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計量校準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章 總則
**條(目的和依據)為了**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tǒng)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規(guī)范計量校準相關活動及其監(jiān)督管理,根據《*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法律法規(guī),本辦法。
*二條(定義)本辦法所稱計量校準是量值溯源的一種方式,是指在規(guī)定的條件下,為確定計量器具的名義量值與對應的測量標準復現的量值之間關系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計量校準機構,是指面向社會接受委托提供計量校準服務的法人或其他依法設立的組織。
*三條(適用范圍)在*人民共和國境內,計量校準機構開展計量校準相關活動、**計量行政部門開展相關監(jiān)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中國人民**和*科技工業(yè)部門在其系統(tǒng)以內開展的計量校準服務,不適用本辦法。
*四條(管理職責)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統(tǒng)一負責全國計量校準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計量校準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
*五條(計量校準效力)計量校準機構提供計量校準服務不受行政區(qū)劃限制。
*六條(基本原則)計量器具使用單位或個人,可以根據需要選擇自行校準或者委托校準的方式,實現量值溯源的需求。計量校準服務應當遵循自愿平等、誠實守信、科學規(guī)范、準確可靠的原則。
*七條(鼓勵條款)鼓勵和支持相關行業(yè)協(xié)(學)會在計量校準活動中發(fā)揮行業(yè)自律、技術指導、職業(yè)技術培訓、信息咨詢等作用。
*二章 計量校準機構
*八條(能力和條件要求)計量校準機構應當具備與其開展計量校準服務相適應的計量標準、場所、設施、人員、環(huán)境條件和測量方法,并建立相應的質量、安全和風險管理體系。
*九條(自我聲明公開)計量校準機構應當在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的計量校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聲明其計量校準能力。
計量校準機構應當公開其配備的計量標準器具名稱及其測量范圍、不確定度或準確度等級或較大允許誤差,開展的計量校準項目名稱及其測量范圍、不確定度或準確度等級或較大允許誤差,實驗室地址及聯系信息。公開的信息應當真實、完整,內容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新。
*十條(計量標準溯源要求)計量校準機構建立的計量標準的量值應當溯源至國家計量基準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經計量校準委托方同意,計量校準機構可以選擇國家計量基準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以外的溯源途徑。計量校準機構應當向委托方提供相關計量標準的溯源信息。
*十一條(人員要求)計量校準機構應當建立必要的計量校準服務實施人員能力培訓和考核制度,使其具備必要的計量校準技術或相應的管理能力。鼓勵計量校準服務實施人員**注冊計量師職業(yè)資格。
*十二條(責任主體)計量校準機構應當對其出具的計量校準承擔法律責任。
*十三條(能力變和保持)計量校準機構應當采取必要措施,保證其持續(xù)符合開展計量校準服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條件要求。
計量校準機構在其能力范圍內,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參加由**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計量校準能力驗證和比對。
*十四條(第三方認可)鼓勵計量校準機構通過第三方認可機構的認可證明其計量校準能力符合相關**準則和通用要求。鼓勵計量校準結果和數據獲得**互認。
*十五條(計量校準機構公開信息要求)計量校準機構宣傳自身計量校準服務能力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清晰和完整,不得有欺騙計量校準需求方的內容。
*十六條(分包)經計量校準委托方同意,計量校準機構可以將委托的計量校準服務的部分內容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能力的計量校準機構,在出具的計量校準中注明分包情況,并對由分包方提供的計量校準數據和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十七條(保密義務)計量校準機構及其人員對其在計量校準服務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三章 計量校準活動
*十八條(義務和責任)計量校準機構應當保證所提供的計量校準數據的溯源性符合法律法規(guī)或雙方約定的要求。
計量校準機構應在每年6月1日前,在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的計量校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報送相關計量校準服務事項信息。
計量校準機構應當接受縣級以上**計量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
*十九條(計量校準服務合同)計量校準機構接受委托開展校準服務,應當與委托方訂立書面合同或協(xié)議。
計量校準機構與委托方訂立合同或協(xié)議時,計量校準機構應當向委托方提供其計量校準能力和服務的相關信息,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清晰和完整。計量校準的委托方對其提供計量器具的技術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二十條(計量校準依據)計量校準機構應當采用適合的滿足計量校準需求的、或計量校準委托方*的計量校準方法開展計量校準。計量校準委托方未*計量校準方法時,計量校準機構開展計量校準服務,**選用國家計量校準規(guī)范。經計量校準委托方同意,計量校準機構根據需要也可以自行編制計量校準方法文件。
*二十一條(計量校準)計量校準機構應當按照本辦法*十九條的規(guī)定實施計量校準,并對計量校準的數據和結果出具計量校準。
*二十二條(結果可追溯性)計量校準機構應當建立其計量校準數據、結果以及其它必要信息的可查證機制,對計量校準服務過程和條件的相關記錄、計量校準應當建立檔案,并至少保存四年。
*二十三條(禁止行為)計量校準機構不得有以下行為:
(一)偽造測量數據、計量校準過程和條件記錄;
(二)出具包含虛假內容的計量校準;
(三)出具計量校準數據、結果失實;
(四)計量標準未按要求溯源;
(五)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二十四條(委托方的義務)計量校準委托方應當履行委托合同義務,不得要求或者支持計量校準機構和人員出具不真實的校準。
*四章 監(jiān)督管理
*二十五條(行政檢查)縣級以上**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轄區(qū)內開展計量校準服務的計量校準機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二十六條(計量校準能力核查)**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轄區(qū)內開展計量校準服務的計量校準機構服務能力、條件和活動實施能力驗證和比對活動。
*二十七條(社會監(jiān)督)單位和個人發(fā)現計量校準機構有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行為的,有權向**計量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二十八條(失信行為內容)計量校準機構的失信信息包括以下事項:
(一)拒絕接受**計量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且拒不改正的;
(二)在申請計量校準產業(yè)扶持政策、相關榮譽表彰項目、接受**計量行政主管部門檢查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真實情況,或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的真實材料,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信息;
(三)拒不執(zhí)行生效法律文書的信息;
(四)**計量行政主管部門適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但違法行為輕微或者主動消除、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除外;
(五)在**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同一計量校準項目中連續(xù)兩次計量校準能力驗證或比對活動不合格的信息;
(六)在能力驗證或比對活動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信息;
(七)通過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交換獲取的其他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信息;
(八)計量校準機構連續(xù)兩次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的計量校準能力驗證或比對的信息;
(九)計量校準機構未按規(guī)定在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的計量校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報送相關計量校準服務事項信息,且逾期未改的;
(十)其他與計量校準機構相關的失信信息。
*二十九條(嚴重失信內容)計量校準機構的嚴重失信信息包括計量校準機構故意弄虛作假導致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嚴重損害的信息。
*三十條(信用管理)縣級以上**計量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信息和計量校準失信行為建立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公開。
鼓勵相關行業(yè)協(xié)(學)會加強計量校準行業(yè)信用管理建設,開展信用等級分類和信用評價。
*三十一條(信用懲戒)對失信的計量校準機構,縣級以上**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照相關規(guī)定采取以下懲戒措施:
(一)在日常監(jiān)管中列為重點監(jiān)管對象,增加檢查頻次,加強現場核查等;
(二)在計量校準能力驗證和比對等活動中,列為重點核查對象;
(三)限制享受財政資金補助等政策扶持;
(四)限制參加**采購、**購買服務、**投資項目招標等活動;
(五)限制參加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表彰獎勵活動;
(六)國家和地方規(guī)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三十二條(法人和自然人失信信息聯動)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計量校準機構,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在記錄該單位失信信息時,應當標明對該單位嚴重失信行為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信息。
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對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作出相應的聯合懲戒措施。
*五章 法律責任
*三十三條(違反*九條)計量校準機構未按規(guī)定開展自我聲明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計量校準機構未按規(guī)定在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的計量校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報送計量校準服務事項相關信息的,由注冊地縣級以上**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履行。
*三十四條(違反*二十三條的處罰)計量校準機構違反*二十三條**款、*二款、*三款規(guī)定,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二十三條*四款規(guī)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二十三條**款、*二款、*三款、*四款規(guī)定,造成相關方損失的,由計量校準機構賠償損失。
*三十五條(其他規(guī)定)本辦法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計量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依法實施。法律、其他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六章 附則
*三十六條(解釋權)本辦法由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三十七條(實施日期)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實施。各公司地址:
世通計量校準集團
總公司地址:廣東省東莞市道滘鎮(zhèn)厚德村上梁洲工業(yè)區(qū)四橫路7號
世通廣州校準分公司
地址:廣州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開發(fā)大道
世通深圳校準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龍華新區(qū)民治大道
世通佛山校準分公司
地址:廣東佛山市順德區(qū)大良清暉路新基時代廣場4層D15室
世通中山校準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東區(qū)起灣道65號享豐商務中心3A-04
世通珠海校準分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區(qū)南屏科技園屏東六路
世通惠州校準分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華二路
世通江蘇校準實驗室:
地址:江蘇省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昆嘉路379號
世通上海校準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區(qū)朱涇鎮(zhèn)眾益街810號
世通溫州校準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雙嶼街道廣龍大廈4棟601室
世通重慶校準分公司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qū)金渝大道68號新科**廣場2幢1708號
世通福建校準分公司
址址:福建省晉江市雙龍路消防中隊旁
世通江西校準分公司
址址: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qū)工業(yè)園區(qū)
世通安微校準分公司
址址:安微省合肥市太湖路
世通河南校準分公司
址址:河南省鄭州市花園路
世通湖南校準分公司
址址: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qū)香樟路
世通湖北校準分公司
址址: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qū)漢陽大道
世通四川校準分公司
址址: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qū)東風路
世通貴州校準分公司
址址:貴州省貴陽市去巖區(qū)頭橋海馬沖
世通廣西校準分公司
址址:廣西省南寧市科園西九路
廣東省世通儀器服務有限公司專注于東莞儀器校正,東莞儀器校準,東莞儀器校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