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總則 1.1為了幫助誠信者創(chuàng)業(yè)與發(fā)展,并為社會增加投資渠道,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jù)國際通行的法律原則、國際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jù)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了人們維護社會正義的權利,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民法基本原則均包含公序良俗原則。 (3)法律的誠信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人們誠信的義務,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均將誠信原則作為其民法、商法的基本法則。 (4)法律的契約自由原則,也稱自由約定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人們訂立民事契約的自由,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民法基本原則均包含契約自由原則。 1.3因適用和執(zhí)行本標準而作出的行為,均應視為世界信用組織[WCO]于美國特拉華州,以鑒證方或監(jiān)督方身份參與訂立并發(fā)生的三方或多方契約行為,該行為及該行為引起的相關爭議,均適用美國特拉華州法律及美國聯(lián)邦法律并受之保護,管轄權亦屬于國際道德法院或美國特拉華州法院及美國聯(lián)邦法院。如當事人對適用法律及/或管轄權法院另有約定或另有聲明,其約束力不涉及至世界信用組織[WCO]。 1.4世界信用組織[WCO]根據(jù)美國相關法律,在美國特拉華州設立證券交易所。 1.5在世界信用組織[WCO]證券交易所交易證券,適用本標準。 1.6證券交易遵循公開、透明、監(jiān)督、自愿原則。 1.7本標準所稱證券是指股票(當然包含股權證明)和債券。 1.8證券交易的各相關當事人應自行評估風險與收益,自行承擔風險與收益。除本標準規(guī)定的相關措施外,世界信用組織[WCO]不對當事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1.9證券交易雙方應按規(guī)定繳納傭金。 1.10適用本標準的各方,在適用本標準的過程中,均應遵守誠信原則、道德底線、社會責任底線,行使和承擔本標準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1.11適用本標準的各方,均視同已充分知悉并承諾遵守本標準的全部條款。但是,適用本標準的任一當事人,如果發(fā)現(xiàn)本標準任一條款存在不公正之情況,有權在公開說明相關情況及理由和書面通知世界信用組織[WCO]的前提下,公開聲明不受該條款的約束。 *二章 證券交易的準入條件 2.1發(fā)行股票的條件如下: (1)具有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身份,且誠信級別在A級(包括A級)以上的單位; (2)詳細的招股說明書。 2.2發(fā)行債券的條件是: (1)具有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身份,且誠信級別在A級(包括A級)以上的單位; (2)該債券獲得ICE8000信用評級; (3)詳細的債券發(fā)行說明書。 2.3購買股票、債券的條件: (1)具有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身份; (2)作出風險自行承擔的聲明。 *三章 監(jiān)督措施 3.1證券發(fā)行人除按《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信息批露標準》和《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蹤跡信用記錄登記標準》披露信息外,還應按月公布財務報表和高層人員變動情況。 3.2購買股票占總股權數(shù)量5%或購買債券占總債權數(shù)量5%的人員,有權通過ICE8000體系查閱發(fā)行單位登記和接收的所有信用信息。 3.3證券發(fā)行人各利益相關方可對其失信違約行為向世界信用組織[WCO]投訴,凡是具名投訴的,世界信用組織[WCO]均按《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監(jiān)督標準》進行立案調查。 3.4對于在證券交易中存在欺詐行為的,世界信用組織[WCO]將積極向美國**部門控告,追究其法律責任。 3.5股票、債券發(fā)行人被取消[已立信組織]信用身份的,其股票、債券將被摘牌處理。 *四章 違約責任及追究方法 4.1當事人違反本標準約定的,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相應的法律責任,即:相關適用法律規(guī)定的法律懲誡。 (2)相應的信用責任,即:承擔被內部投訴、公開投訴、信用預警、內部曝光、公開曝光、聯(lián)合曝光等信用懲誡。 (3)相應的行業(yè)自律責任,即:公告批評、罰款、取消信用身份證、禁業(yè)等自律性懲誡。 (4)如果違約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包括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則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違約行為構成惡意失信行為,還應按國際慣例和通行法律原則向受侵害人進行懲誡性賠償。 4.2違約責任的追究方法: (1)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內部投訴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公開投訴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信用預警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內部曝光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公開曝光標準》或《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聯(lián)合曝光標準》,進行信用投訴和信用懲誡; (2)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國際信用爭議仲裁標準》,申請國際信用爭議仲裁**仲裁,*另行提交書面的仲裁協(xié)議; (3)按照《ICE8000國際信用標準體系國際信用爭議審理標準》,申請國際道德法院審理; (4)違約者如具有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身份,當事人還有權按照《世界信用組織[WCO]會員監(jiān)督標準》進行投訴; (5)按照美國特拉華州法律或美國聯(lián)邦法律,向美國特拉華州法院或美國聯(lián)邦法院提起訴訟。 4.3違反本標準約定的行為,可以且應當被視為一個獨立的違約行為或失信行為。有關當事人如果在本標準適用過程中,出現(xiàn)弄虛作假、掩蔽、誹謗、侮辱謾罵、否定他人信用評價權利等行為,則該行為屬于獨立的惡意失信行為或獨立的嚴重惡意失信行為,有關當事人有權合并追究或單獨追究該獨立失信行為的責任。 4.4本標準違約責任的承擔,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則,即: (1)只有受侵害方主動追究,違約方才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侵害方有權決定是否啟動相應的違約責任追究程序; (3)受侵害方有權諒解違約方或與違約方達成協(xié)議。 4.5對于參與、執(zhí)行、協(xié)助當事人違約行為的員工或代理,受侵害方有權追究其相應責任,除非其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4.6世界信用組織[WCO]應對自己的過錯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經濟賠償?shù)闹С隽腥氲绞澜缧庞媒M織[WCO]下一年度的財務計劃,經濟賠償較大的,分年度進行賠償。 世界信用組織[WCO]承擔經濟賠償后,有權向有重大過失或主觀故意的失信行為責任單位或個人追償損失。
詞條
詞條說明
**章 總則 1.1為肯定那些在在某一專業(yè)領域以其專業(yè)知識促進社會誠信的*、學者,促進學術誠信,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jù)國際通行法律原則和國際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jù)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
**章 總則 1.1為了向公眾提供失信事實、違反道德底線事實、違反社會責任底線事實和警示類信用信息,幫助人們識別和防范失信風險,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jù)國際通行法律原則與國際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jù)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
1.1為了肯定和褒揚善舉,為了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jù)國際通行法律原則與國際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jù)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了人們維護社會正義的權利,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民法
國際信用標準體系 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保護標準
**章 總則 1.1為了在信用工作中保護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促進社會誠信、降低交易成本、增進人類福祉,根據(jù)國際通行法律原則與國際慣例,世界信用組織[WCO]制定本標準。 1.2本標準得以制定、適用與執(zhí)行的主要法律依據(jù)如下: (1)憲法的自由原則。世界絕大多數(shù)國家的憲法均賦予了人們維護自身正當權利的自由、維護社會正義的自由和發(fā)表言論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則。該法律原則賦予了人們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