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品質量*控制要求應有顏色、性狀、氣味等感觀指標。 (二)質量*指標應包含微生物指標(不需檢測的除外)和衛(wèi)生化學指標。 (三)各指標計量單位應符合《化枚品*技術規(guī)范》(2015版)有關要求。 (四)產品質量*控制要求中涉及的原料種類和含量范圍應與產品配方相符,同時符合《化妝品*技術規(guī)范》(2015版)有關要求。 (五)產品質量*控制要求符合國食藥監(jiān)?;痆2011]427號文,明確或増加感官指標、衛(wèi)生化指和微生物指標及檢測方法、貯存條件、保質期等各項目內容。原產國的企業(yè)標往應翻譯 為中文,并有原產國企業(yè)的簽章。 (六)產品如為境內企業(yè)委托境外企業(yè)生產后進口的情況,申報時,產品質量*控制要求可以由境內委托方以中文出具,也可以由境外被委托方出具外文原件,同時附中文翻譯。 (七)宣稱含a-羥基酸或雖不宣稱含α-羥基酸,但其總量23%(w/w)的,產品應有pH值指標 油包水(油狀產品)、粉狀、粉餅類、蠟基類除外〕,并同時注明檢驗方法。 (八)貯存條件及保質期與產品標簽或產品說明書、產品技術要求中相關內容表述應一致,且符合實際情況。保質期格式應標注為: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 (九)申請人應提交產品符合《化妝品*技術規(guī)范》(2015版)要求的承諾。
詞條
詞條說明
9月1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化妝品檢定所,發(fā)布了“關于公開征求《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下稱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意見稿指出,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可通過人體試驗、消費者使用測試、實驗室試驗等研究結果,結合文獻資料對產品的功效宣稱進行評價。 根據意見稿附帶的“功效宣稱評價原則表”,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防脫發(fā)、**、防曬、祛痘(含去
注冊進口非特備案系統(tǒng)的用戶名 ↓ 網上提交申請,預約接收資料時間 ↓ 按約至窗口遞交書面資料 ↓ 不符合,給予備案材料不予接收的告知書并說明理由←審核 ↓符合 產品備案信息公布→自行打印備案信息憑證 ↓ 無法判斷*性,暫停進口銷售←備案后資料監(jiān)督檢查→違法或質量*問題,立案調查 一次性補充提交相關資料 ↓通過 結束 提交資料清單: 1.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申請表 2.產品中文名稱命名依據
無機防曬劑是一類白色無機礦物粉末,目前《規(guī)范》中允許使用的只有二氧化鈦和氧化鋅兩種物質。 無機防曬劑的防曬機制與其粉末粒徑大小有關。當粒徑較大(顏料級別)時,防曬機制是簡單的遮蓋作用,這類粉末在皮膚表面形成覆蓋層,把照射到皮膚表面的紫外線反射或散射出去,從而減少進入皮膚中的紫外線含量,就像一束光照在鏡子上被反射出去一樣,屬于物理性的屏蔽作用,所以也稱為紫外線屏蔽劑,防曬作用較弱。但隨著粉末粒徑的
化妝品中的抗氧化成分屬于常用成分。由于化妝品體系中原料比較復雜,配方中常含有油脂和其他易被氧化的成分,配方中需要建立完善的抗氧化體系,防止產品因氧化而變質。初始型抗氧化劑主要分為合成抗氧化劑、**抗氧化劑以及內源性抗氧化劑。合成抗氧化劑可以防止氧在光、熱或金屬離子的存在下引發(fā)不希望的化學變化,化妝品配方中較常用的合成抗氧化劑之一是二丁基羥基甲苯(BHT),除BHT之外,還有丁基羥基茴香醚(BHA)
公司名: 北京鑫金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
聯系人: 夏顏
電 話: 0574-87648738
手 機: 15901557478
微 信: 15901557478
地 址: 浙江寧波海曙區(qū)人壽大廈
郵 編: